阿圖什,素有"無花果之鄉(xiāng)"美稱的阿圖什市,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西南部,天山南麓,塔里木盆地西緣,地處東經(jīng)75°30′--78°28′、北緯39°24′--40°45′之間,東連柯坪縣,東北與阿合奇縣相接,東南接巴楚,南與伽師和疏附縣相連,西鄰烏恰縣,西北與吉爾吉斯共和國為界,邊境線長120多公里。市境東西長241公里,南北寬約136公里,總面積1.61萬平方公里。處于西南天山與塔里木盆地的連接部位,北部山區(qū)為西南天山的西坡,地勢由北向南傾斜,南部平原為塔里木盆地的西北邊緣,地勢平坦,海拔高度為1200-1300米,高差僅百米左右。
阿圖什市轄區(qū)共7鄉(xiāng),3場,2個(gè)街道,即松他克、阿扎克、阿湖、上阿圖什、格達(dá)良、哈拉峻、吐古買提鄉(xiāng). 2000年末全市總?cè)丝?9.42萬人,有維吾爾、漢、柯爾克孜等11個(gè)常住民族。其中維吾爾族14.7萬人,占82%;柯爾克孜族2.17萬人,占12.1%;漢族1.05萬人,占5.8%;其他少數(shù)民族約占0.1%。
漢朝以前,市境屬疏勒國。漢宣帝神爵二年(公元前60年),正式歸入漢朝版圖。魏晉時(shí),阿圖什轄于西域長史府,隋開皇三年(公元583年),阿圖什屬西突厥。唐貞觀二十三年(公元649年),隸屬于安西都護(hù)府之疏勒都督府。唐開成五年(公元840年),回鶻等部建立喀拉汗王朝,阿圖什是其領(lǐng)地。蒙古汗國時(shí),阿圖什屬察合臺(tái)汗領(lǐng)地。元明之際,阿圖什屬東察合臺(tái)汗國。明代葉爾羌汗國建立,阿圖什是其領(lǐng)域之一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,清政府平定大小和卓之亂后,阿圖什受喀什噶爾辦事大臣管轄,阿圖什莊設(shè)阿奇木伯克,管理地方事務(wù)。清光緒十年(公元1884年),阿圖什轄于新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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